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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失去容身之所,当我们遭到社群驱逐

2017-11-24 巴特勒 上河卓远文化


我们发言,为别人发言、对别人发言,却无法消除他者同自我之间的区分。“我们”一说出口,这一问题就暴露无遗。我们无法解决这一问题,也许它本来就应该是无法解决的。我们的生命脆弱不安,我们的肉身易受他人伤害,这一事实决定了我们的处境:我们超出了自身所能掌控的范围。

本文节选自朱迪斯·巴特勒《脆弱不安的生命》,微信标题为编辑自拟。



 节选 

文 | 【美】朱迪斯·巴特勒 

译 | 何磊 赵英男


当我们失去某人,当我们失去容身之所,当我们遭到社群驱逐,这时,我们可能只是觉得自己的经历是暂时的,哀恸总会过去,一切终将如常。但是,真正经历这一切时,我们可能会发现自己,发现自己同他人之间的纽带。这些发现让我们明白,同他人之间的纽带联系构成了我们。情况并不是“独立存在的‘我’失去了与我相对的‘你’”,当我们之间的联系成为我的组成部分时,情况就更不是这样了。当我失去你,我会哀悼这“失去”,同时也会变得无法理解自身。没有你,我“是”谁?一旦失去此类构成自身的纽带,我们就会变得无所适从,不清楚自己究竟是谁。一方面,我发现自己失去了“你”,也失去了“我”自己。另一方面,也许那种从你“身上”失去的东西只是一种关联(rationality),这种难以言喻的关联并不是由你或我独立构成的,它是区分并联系“你我”的纽带。

许多人认为,悲伤是私人的事情,它让人回归独处的状态,因此悲伤无关政治。但是我认为,悲伤能够让我们认识到政治社群的复杂。悲伤首先让我们意识到自己同他人之间的关系纽带,这一纽带有助于我们理解人与人之间最根本的相互依存状态与伦理责任。如果我的命运始终无法同你的命运分离,那么,这种关联就使“我们”紧密相依;我们无法轻易否认“我们”之间的关联,如果试图否认这种关联,就等于在否认某种塑造我们的基本社会条件。

于是我们面临着一个语法困境。为了解释这些关系,可以说我们“拥有”这些关系,但是“拥有”是什么意思?我可能会停下来向你一一列举它的含义:“友谊”意味着什么、“爱人”又对我意味着什么。我会像旁观者一样冷漠地讲述着我自己的故事。之所以如此夸张地描绘我的冷漠,我是想表明,我所描绘的这种情感正极力轻视自身同他人的关联,它将这种关联视为可资选择的对象,一种无关我最基本生存条件的东西。

相反,哀伤展现了我们受到的束缚:我们同他人之间的关系约束了我们,我们无法描述或解释此类关系,它总是打断我们自觉认识自身的企图,并且质疑一切自治自控的自我观念。我可能会试图讲述我的感受,但试图讲述自己感受的“我”必然在讲述的过程中停止;“我”同他者之间的关系对“我”提出质疑,这一关系并不会令我失语,但却会表现出自己的干扰,藉此影响我的话语。如果我想讲述自己所“选择”的关系,这只会暴露出我在讲述过程中所受的制约:这些关系掌控我、干扰我、影响我。因此,我的讲述必然支支吾吾、语焉不详。

让我们面对这一事实:我们彼此影响。若非如此,我们必然错失了什么。

似乎悲痛正是如此,之所以这样,因为欲望早已如此。我们无法一直保持完璧状态。我们可能会希望避免受到影响,我们也可以暂时保持不受影响;但是,尽管我们竭尽全力,当我们面对他者的时候,所触、所嗅、所感、期盼触摸、回忆感受……所有这些都打破了我的“完璧”状态。所以,当我们必须提及“我的性/别”时,我们指的是某种复杂的事物,而话语却遮蔽了它。“性”和“性别”是两种关系模式,两者都不是占有;实际上它们都是“遭到褫夺”的模式,亦即“为他人而存在”或“因他人而存在”的方式。如果说“我试图从关系而非自主的角度看待自我”或者“我试图依据关联重新描述自主”,那就错了。尽管我倾向于使用“关联”一词,但我们还是需要运用其他术语探讨目前的问题;我们需要意识到:关系建构了我们,同时也褫夺了我们。

比如,在讲述女性主义运动和同志运动的历史时,我们倾向于说:从六、七十年代直到八十年代,运动的主要特色就是狂热。但也许狂热不只属于那个年代,也许它一直伴随着我们。就其字面而言,“狂热”(ec-static:脱离-静态)的意思是“不由自主”,因而它可能包含了多种含义:可能是出于激情而不由自主,也可能是出于愤怒或痛苦而失控(besideoneself)。我想,如果我还可以对“我们”发言,如果我可以把自己包含到“我们”之中,那么我的发言对象就是处于“失控”状态的“我们”,无论这种失控是出于爱欲激情、悲伤情感还是政治愤怒。

如果这算是一种“主张”,那么我认为,我们面临着一种值得深思的政治困境;大多数时候,当我们听到“权利”一词时,我们都认为它属于个人。当我们反对歧视时,“我们”的“身份”是“群体”或“阶级”。在这种语言或语境之下,我们必须将自身描述为明确的群体:法律意义上明确而可辨识的主体,亦即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群体。实际上,我们必须使用这种语言才能得到法律保障、享受法律权利。但是,如果以为法律定义就足以描述自己,那我们就错了。自由主义人类本体论确立了某种法律框架,尽管上述语言可以在这一规范框架内确立我们的合法地位,但是它却无法充分说明激情、痛苦、愤怒。这些情感令我们超脱自身,使我们受到他人制约;情感影响我们,令我们情绪起伏,也必然让我们同他人的生命紧密相连。

此类纽带何以构成政治群体?这一问题并不容易理解。我们发言,为别人发言、对别人发言,却无法消除他者同自我之间的区分。“我们”一说出口,这一问题就暴露无遗。我们无法解决这一问题,也许它本来就应该是无法解决的。我们的生命脆弱不安,我们的肉身易受他人伤害,这一事实决定了我们的处境:我们超出了自身所能掌控的范围。

与此同时,“身体完整”与“自主决定”对诸多政治运动而言至关重要。我们有必要主张:身体属于自己,我们有权主宰自己的身体。因此,同志群体有权争取性自由、跨性别人群有权争取自主决定、双性人有权反对强制的医学干预或心理干预。人们有权要求制止身体及语言上的种族攻击,女性主义者有权争取生育自由,而那些正在遭受殖民占领折磨或经济政治胁迫的人也拥有同样的权利。不提“自主”就难以提出此类要求。我并不认为,人们已经不再需要这些权利,相反,我们必须坚持此类主张;我也不认为,人们应该委婉地要求此类权利。依据最宽泛的定义,对于那些致力于尽可能保障女性及各类(性/别、种族、族群)少数群体自由的政治运动而言,这些权利都是其规范目标的一部分,尤其当这些权利超越了领域限制时更是如此。

但是,我们是否还需要主张并坚守其他规范目标?身体令我们超脱自身,身体超出了我们所能掌控的范围——我们的身体能否在政治领域内提出其他规范目标?

身体意味着道德、脆弱特质、能动性:身体发肤将我们暴露于他人的目光与接触之下,使我们易于遭受外界的暴力,也让我们可能沦为暴行的卒子与工具。尽管我们在努力争取自己的身体权利,但身体并不完全属于我们自己。身体必然有其公共面向。身体是公共领域中的社会现象,我的身体属于我,但也并不完全属于我自己。从一开始,身体就受制于他人,身体受到他人的影响,造就于社会的熔炉;只是到后来,我才踟蹰不定地主张身体属于自己——如果我确曾有此主张。如果我否认,在我本人“意志”形成之前,身体就已经把我同自己无意亲近的人联系到了一起,如果我否认这种同他人之间的非自愿关联,转而强调“自主”,我是否就在以“自主”为名否认塑造我的社会条件?

一方面,这种情况其实相当普遍。成年人自认为可以明辨爱憎,对于他们而言,总有某种羞辱经历促使他们反思这一事实:在婴幼儿时期,他们曾经毫无保留地爱着父母、爱着那些生命中最早出现的他人(primary others)——而这种情况在他们成年之后的人际关系中仍旧存在。我可能想要重新修复“自我”,仿佛它一直都是不言而喻的敏锐自我;但这么做就等于否认各类断裂与屈从,它们是使我成为个体的先决条件。在我成年之后,它们仍然困扰着我的“自我”,令我感到种种焦虑与渴望。“成为个体”(individuation)是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前提条件,更没有任何保证。

政治领域是一个由成人主导的领域,我们是否需要在政治领域内理解并肯定这种塑造“我”的条件?如果我力争自主权,是否同时需要争取其他的事物?是否需要理解某种“自我”概念?依据这一概念,“自我”总是处于社群之中,总是受到他人的影响,也总是能够影响他人;我无法完全掌控“自我”,也无法准确预知“自我”。

在各领域内争取“自主权”的同时,我们可不可以正视自己因身处“人世”而受到的要求?就其定义而言,“世人”的身体相互依赖,同时也容易受到彼此的伤害。这难道不是构想社群的另一种途径吗?在这样一个社群中,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各自受限于这一前提条件,但我们又不能将各自的条件混为一谈。根据这一构想方式,人与人之间的关联并不只是用来描述主体形成过程的历史事实,它同时也是社会政治生活中一直存在的规范面向,我们必须依据这一层面思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存状态。依据这一构想,我们必须思考暴力在此类关系中发挥的影响,因为暴力总是在利用这一最初的纽带:由于存在这一纽带,人们无法完全掌控自己的肉身,人们的肉身也因此紧密相连。

所以,我们并不“自主”,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与人之间浑然不分彼此。这意味着,当我们思考自己“是”谁的时候,当我们试图描述自身的时候,我们无法将自己构想为确定无疑的存在。因为,那些生命中最早出现的他人构成了我的过去,但他们不仅扎根在限定“自我”的边界之中(“合并”的含义之一),还深刻影响着我:他们时常冲击着我,打破我的确定状态。


文章选自

《脆弱不安的生命》

【美】朱迪斯·巴特勒 著

何磊 赵英男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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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陷入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我们就必须回答一个重要的问题:在政治领域,除了带来好战的呼号,悲伤还能为我们带来什么?”在这部激情洋溢、极具个人风格的著作中,巴特勒深刻反思了九一一事件之后的美国社会,批评了美国当局发动长期战争的决策,继而呼吁人们深入认识哀悼与暴力的力 量,理解它们如何促成团结并鼓舞人们追求全球正义。显然,巴特勒一直致力于激发、探索各类“麻烦”,而这也正是其学术志趣所在:“由心理世界出发探索公共生活,鼓舞人们懂得团结、认识痛苦。”诚如荷米·巴巴所言,正是这些因素使我们成为自由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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